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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2 15:04:5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平顶山学院外派国内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4〕31号),现就做好2016年度外派国内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主持完成一项地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一项省部级课题的全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我校教学与科研业务骨干。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课程进修申请条件

课程进修主要是为新办专业开设主干课程做师资准备,或专业调整引致教师跨原专业转任教学任务需进行课程进修的。课程进修教师应在我校工作满3年以上,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推荐程序

推荐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应在一线专任教师中产生,各教学单位的推荐不超出本单位专任教师的5%(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分配我校的资助名额不占推荐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外派国内访问学者或课程进修人员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5点前书面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620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审批程序

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推荐情况,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本年度各单位访问学者和课程进修人员名单。审核批准的访问学者和课程进修人员须根据《平顶山学院外派国内访问学者及课程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孙志远、李文龙

联系电话:2077396

电子信箱:pdsu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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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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