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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6年度“自强之星”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6 14:27:57  点击量:

外国语学院2016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通过推荐评选“自强之星”的工作,树立道德楷模和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优秀少年,充分展示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引导广大学生学习道德标兵、弘扬道德新风,学习自强之星,奋发有为,为我校广大学生健康向上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特制定外国语学院 “自强之星”评选方案。

二、活动目的

1.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模范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掀起争优创优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各年级、班级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3.为我院广大学生健康向上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三、活动主题

1.活动名称: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评选

2.活动主题:青春自强·励志华章——做“六有”大学生

四、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

五、评选时间

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30日

六、评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无违纪行为。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引起较大反响者;

2.全国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3.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4.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争得荣誉。

5.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6.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

7.有其他特别先进典型事迹。

七、评选程序

1.“自强之星”评选报名可采取自荐、他荐和班级推荐形式。自荐即学生个人直接向院(系)推荐自己,他荐即同学向院(系)推荐,班级推荐即召开主题班会,集体推荐。推荐名额为14级、15级各班1—2名,16级各班1名,13级视年级具体情况而定,以班级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评选推荐工作在各班团支书、班长统一安排下进行,由各班团支书具体负责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报名参选的学生请如实填写《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院(系)。

2.由参选人本人提供完整具体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材料应实事求是,事迹要有具体素材和依据,确实具有典型性。

3.认真填写《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如发现弄虚作假,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参选人参评资格,并对其进行处理。

4.由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列举先进事迹材料并进行配套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后经院党总支讨论,由领导小组签署推荐意见。

  1. 将先进事迹材料和《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按要求于10月26日中午十二点之前报送外国语学院办公室(L502)。

6.由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参选人进行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的讨论研究,确定结果。

7.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8.产生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正式获奖人员名单。并由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其中两名同学参加学校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选。

八、奖励办法

1.制作光荣榜,事迹展板。召开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

2.授予当选者2016年度平顶山学院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推荐材料

1.填写《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

2.提供个人自强事迹材料一份。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2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

十、附则

1.平顶山学院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每年评选一次。

2.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

3.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为做好2016年度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成立外国语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单满菊

副组长:田占范

组 员:薛天桥 李 柯 韦士心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