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
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I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hr.dluf.edu.cn)上统一发布。
2. 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 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虑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4.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试讲,对其科研、教学、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考核等相关事宜以学校网站公布或者电话通知为准。
核
5.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五、其他
1.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 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外国语大学所有。报名咨询电话:0411-86111225纪律监督电话:0411-86115168